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
编号: 20230317-4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
吉(2017)吉林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658号 |
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 |
预告抵押权 |
220202008001GB |
吉林市昌邑区雾凇中路198号西山天瑞小区A11住宅11幢1单元4层8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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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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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 3 月 17 日